第一卷 带血的旅途 第一百二十七章 初恋,初见-《富豪公敌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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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很多人都会很讶异,难道你喜欢的人不喜欢你?她无言以对。

    不喜欢?为什么不能坦然面对?

    喜欢?为什么不面对?

    这很矛盾,于是问的人多了,连她自己都不太确定了,就像捉摸不透的人生一样。

    有人说,淡忘一个人最好的良药不是时间,而是另一个人,所以后来她想着,已经喜欢八年了,该喜欢够了吧?

    在大三那年,她尝试着去喜欢一个追求了她两年的男生,可是刚和那个男生面对面坐在餐桌上,她就懊恼而失望的发现,自己会情不自禁的拿男生和他作比较。

    他没有这个男生高大帅气,没有这个男生温文儒雅,没有这个男生幽默风趣,没有这个男生学富五车大方多金。

    可是,这个男生没有他的英雄气概,没有他的凶悍无匹,更没有他的嚣张狂妄,最重要的是,没有她想要的喜欢。

    她说,你很好,可我还是喜欢他。

    男生问,他是谁?她笑着说是一个我已经喜欢八年的初恋,我想试试,能不能再喜欢他八年,到时候我刚好三十岁,不是说三十岁的女人最有味道吗?我不愁嫁的,也许我活不到三十岁呢。

    男生说,我可以等你,八年时间我可以无数次证明我比他更爱你。

    她起身说道,他从不说“爱”这个沉重的字眼,爱是一种感受,是不需要口头上去包装的,再过八年我也不会选择你,因为你和他太不一样了。

    如果实在无人可以使她去爱,她只能对那个熟悉而又陌生的那个他,重复这个沉重的字眼,在他听不到的地方,在自己心中那个柔软的角落。

    在今天,她特意选了天涯海角餐厅,就是想告诉不被许沉鱼认可的那对恋人,她不是来做考评的,而是要祝福有情人终成眷属。

    她对李蝶飞不陌生,京都校园里没有人会对身为学生会主席的李蝶飞陌生,那么聪明的女生,怎么会连选择男朋友的眼光都没有呢?

    然而生活给她开了个很冰冷的玩笑,她纤瘦的身躯,实在拿不出广阔的胸襟去祝福她喜欢了十年的男人。

    她不喜欢这样的结局。

    也不接受这样的结局。

    在今天,她最狼狈的不是看着他被别的女孩挽着手,看着他们亲密的表明恋人身份,也不是在别的男人眼前惊慌失措,甚至不是在他面前摔倒在地而他不肯搀扶。

    而是害怕那猩红的指甲,让她不复当年的清澈。

    怕他误以为,她不若初见。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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